您好 ,欢迎来到江西省燃气行业分会!
简体中文
当前位置:网站首页>通知公告>关于举办“燃气杯” 第四届 全国燃气行业职业技能竞赛的通知

关于举办“燃气杯” 第四届 全国燃气行业职业技能竞赛的通知

2019-06-19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燃气协会、建设工会并部分城市 建设工会: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有效落实《新时期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方案》,持续提升全国燃气职工服务技能水平和 燃气企业服务质量,确保城市燃气安全稳定供应, 中国城市燃气协会、中国海员建设工会全国委员会决定于 今年 举办 “燃气杯”第四届全国燃气行业职业技能竞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积极适应 全国燃气行业高速发展、燃气 企业高端发展的全新需求 以增强燃气职工爱岗敬业精神,掌握高品质、高标准服务技能为目标,通过竞赛开辟高技能人才 脱颖而出的选拔机制,建设 “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燃气工人队伍展现燃气企业核心竞争力、燃气技术工人技能水平,营造重视技能建设、尊重技能人才的良好氛围,激励燃气职工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 为中国燃气事业大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二、组织领导
本届职业技能竞赛由中国城市燃气协会、中国海员建设工会全国委员会主办,全国燃气行业工会联委会承办, 山西燃气工程高级技工学校 协办,并共同成立竞赛组织委员会(以下简称“竞赛组委会”),下设办公室及专项工作组。职业技能竞赛活动在竞赛办公室的组织协调下开展,专项工作组按职责具体实施( (“燃气杯 第四届全国燃气行业职业技能竞赛组委会名单 见附件 1 。
三、竞赛工种
(一)燃气管道调压工
(二)燃气管道客服员
四、参赛资格
凡从事燃气管道调压和燃气管道客服工种,我国城市燃气行业职工(职工同企业签订劳动合同,企业为职工交纳办理各项保险)均可报名参赛。 已获得“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荣誉称号职工,不得以选手身份参加本次决赛。
五、竞赛内容和命题标准
竞赛包括理论考试和技能实操考核两部分,竞赛内容以技师和高级工应知应会内容为主。应知部分主要考察应掌握的基本理论和专  业知识水平;应会部分以实际操作为主,重点考核操作技能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理论考试和技能实操考核均为百分制,其中:燃气管道调压工理论成绩占总成绩的 3 0%,技能实操成绩占总成绩的 70% 燃气管道客服员理论成绩占总成绩的 3 0%,技能实操成绩占总成绩的 70% 。 两项合计满分 100 分,按总成绩排列名次。
燃气管道调压工和燃气管道客服员的命题标准,依据国家住建部燃气行业职业技能标准执行。
六、竞赛方法及组队
竞赛分选拔赛和决赛两个阶段进行。选拔赛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燃气协会、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工会在省、自治区住  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建交委)指导下组织实施。各省(市)在选拔赛基础上,每个工种分别选拔出3名优秀选手组成本省(市)代表队,参加全国燃气行业职业技能竞赛燃气管道调压工和燃气管道客服员的 总决赛。各省(市)代表队设领队 1 人、教练 2 人(每工种各 1 人)、参赛选手
6 人(每工种各 3 人)。
七、决赛时间和地点
决赛定于 201 9 年 10 月中旬在 山西燃气工程高级技工学校举行,赛期 5 天(含报到与返程时间,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八、奖励办法
本次竞赛设总项团体奖、单项团体奖、“燃气管道调压工” 个人奖、“燃气管道客服员” 个人奖四 类。
(一)总项团体奖
以参赛省(自治区、直辖市)为单位,按“燃气管道调压工” 和“燃气管道客服员”两项团体成绩之和计算 总成绩。设金奖1名,银奖2名,铜奖3名,由大赛组委会颁发奖杯。
(二)单项团体奖
1.“燃气管道调压工”团体奖:以参赛省(自治区、直辖市)为单位,按“燃气管道调压工” 参赛总成绩,设金奖1名,银奖2名,铜奖3名,由大赛组委会颁发奖杯;
2.“燃气管道客服员”团体奖:以参赛省(自治区、直辖市)为单位,按“燃气管道客服员” 参赛总成绩,设金奖1名,银奖2名,铜奖3名,由大赛组委会颁发奖杯。
(三)“燃气管道调压工” 个人奖
1.竞赛总成绩前 15 名的选手,报请全国住  房和城乡建设部核准后,授予住建部“技术能手”荣誉称号;
2.竞赛总成绩前 3 名选手、第 4 至 9 名选手、第 10 至第25 名选手,由 竞赛组委会 分别授予全国燃气行业职业技能竞
赛一等奖、二等奖和三等奖 。
(四)“燃气管道客服员” 个人奖
1.竞赛总成绩前 15 名的选手,报请全国住  房和城乡建设部核准后,授予住建部“技术能手”荣誉称号;
2.竞赛总成绩前 3 名选手、第 4 至 9 名选手、第 10 至 第25 名选手,由 竞赛组委会 分别授予全国燃气行业职业技能竞
赛一等奖、二等奖和三等奖 。
竞赛优胜选手由中国城市燃气协会、中国海员建设工会全国委员会通报表扬。
各参赛单位可依照有关规定对在本地选拔赛中取得优异成绩的选手给予精神和物质奖励。
九、报名事项
决赛预报名时间:各参赛单位于2019 年 7 月 5 日前完成预报名工作, 并 填写《“燃气杯”第四届全国燃气行业职业技能竞赛预报名表》(见附件 2)
十、工作进度安排
详见《“燃气杯”第四届全国燃气行业职业技能竞赛工作进度安排表》(见附件 3)
十一 、联系方式

中国城市燃气协会联系人:卢溪、孙 健

联系电话及传真:010-63913528 010-63913110

传真: 010-66205557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南小街22 号
邮政编码:100035
电子邮箱:luxi @chinagas.org.cn
附件:
1.“燃气杯 第四届全国燃气行业职业技能竞赛组委会
名单
2.“燃气杯”第四届全国燃气行业职业技能竞赛预报名

3.“燃气杯”第四届全国燃气行业职业技能竞赛工作进
度表




会员注册